培训合作
为有意向的学生对接船员培训
- 核对条件与资料
- 对接课程与班期
- 协调参训报到
拓海协助名单报送与日常联络;承训院校负责课程、实训与考评。
合作前明确报名条件、课程课时、地点、收费主体与退改规则。
为有意向的学生对接船员培训
拓海协助名单报送与日常联络;承训院校负责课程、实训与考评。
合作前明确报名条件、课程课时、地点、收费主体与退改规则。
为求职毕业生对接船上岗位
学校组织学生自愿参加职业介绍与面试,拓海整理资料、联系企业;企业说明岗位待遇与合同,并决定是否录用。
合作前明确用人单位、船型航区、任职要求、见习或上岗待遇及签约流程。
按企业用人需求提前培养学生
企业明确职务、用人时间和选拔标准,学校安排教学;拓海协助组织生源、跟进培训考证并衔接船上见习。
合作前明确培养规模、企业支持、考核节点、录用标准与退出办法。
按已完成的课程、考试和持证情况,判断先培训、补齐证书还是参加招聘。
先了解岗位,再核对培训条件
先了解船上岗位、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向,再按拟报项目核对年龄、学历、健康及报名材料。符合条件后,可选择转岗培训、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等方向;机电、机械等专业背景不能直接替代船员任职条件。
核对课程、考试与已有证书
学校提供课程、培训记录和考试进度,学生提供已有证书,由承训机构确认尚需完成的培训或考核。需安排船上见习的,另行确认接收船舶符合见习要求,并落实船上带教及记录签注。
整理简历与证书,联系企业面试
学校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提交简历和证书清单,拓海推荐匹配岗位并联系面试。企业决定录用后,与学生确认合同、拟派船舶和登船报到时间。
教学实习由学校与接收单位按教学计划组织;申领船员证书的见习、毕业后正式就业分别按对应要求安排。接收单位负责船上带教与记录。
组织自愿报名,衔接校内教学
课程、师资、场地、实训与考评
核对船舶条件,落实带教与记录
岗位、待遇、录用与合同
可从一次宣讲、招聘或单批次送培开始。
发布于
2026年9月2日,河南拓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签署船员教育培训合作协议,明确教学、考试与学员管理分工。
可以。可从海员职业认知宣讲或专场双选会开始。有意向的学生可按岗位标准核验学历与健康条件,通过后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全日制非航海大专转岗培训。普通工科专业不能直接免考换取船员适任证书。
可以。初次合作可从单场职业宣讲、毕业生双选面试或单批次定向送培起步,无需预先签订订单班协议。各方在单次活动中磨合分工机制,再根据毕业生去向与用工成效探讨长期合作。
费用承担方式须在合作方案中明确并在缴费前告知学生。常规个人考证培训由学员向承训院校缴纳学费;企业提供委培补贴的,单列补贴标准、发放节点及个人自理费用。学校常规教学实习严禁另收培训费。
不作保录用承诺。学生须修满规定课程与课时,通过海事理论考试与实操评估,取得有效船员健康证明并通关企业面试。录用标准与免试条件须明确写入合作协议,由用人企业按考核结果签约。
学生申请退学,由经办人员对接承训院校,按报名前书面协议核算已发生教学成本并结清退款。遇开班延期或船期调整,由责任单位提前书面通报新时间与替代方案,征得学生确认后方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