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签约记录

培训报名 发布于

2026年9月2日,河南拓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签署船员教育培训合作协议,明确教学、考试与学员管理分工。

2026年9月2日,河南拓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签署《船员教育培训合作协议》,就拓海选派所属员工开展船员教育培训达成正式合作。

为什么要建立院企培训合作?

船员培养是一条长链条工作:前端需要结合航运市场用人需求筛选、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中端需要依托具备合规资质与实训设备的院校完成理论授课、模拟器训练及海事考试评估,后端还要衔接结业后的船上见习与就业派遣。

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拓海船务的生源组织、人员审核及后续船员管理能力,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熟的航海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及考评组织体系实现了规范对接。双方把“谁来审条件、谁来管教学、怎么交学费、怎么接考试”明确写进协议条款,既保障了选派员工参训渠道的稳定,也让每个环节的权责更加透明。

协议明确的双边职责与缴费方式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文本,合作过程中的具体分工与财务流程如下:

事项维度 河南拓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核心分工 负责参训人员前期条件核验,于每期开班前3个工作日报送参训名单,并配合学院做好在校期间的学员日常管理 负责提供船员培训教学与实训场地,按规定开展课程教学,并组织相关的考试与评估工作
费用与票据 提前向参训人员说明批次安排与所需资料,不代收协议范围内的院校学费 协议范围内的培训费,由参训学员在报到时直接向学院财务缴纳,并由学院开具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与报名咨询说明

为方便有意参训的人员准确核对自身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1. 适用对象边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培训对象为河南拓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选派的所属员工。非拓海选派人员如拟参加同一院校的相关培训,需另行确认接收条件、实施安排及相关合作文件,不直接套用本协议条款。
  2. 班期与通知为准:本文旨在记录双方合作关系与基本分工,不代替具体批次的开班通知,也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无条件参训承诺。各期培训的具体开班日期、报到地点、课程项目及材料要求,均以当次正式发布的批次通知为准,请勿直接按往期时间推算。
  3. 如何咨询核实:如需了解近期选派参训计划或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可在联系拓海业务人员时说明个人基本情况(现持证书、过往海上资历、学历及拟报职务),由对接人员结合当期批次计划给予具体答复。

岗位、培训与船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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