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配员
单岗补员、批量配员与计划换班。
- 核对船员证书、经历与到岗时间,推荐人选并提供候选资料。
- 安排面试,跟进体检、证件和接船行程,整理上船准备清单。
录用由用人方决定,合同由签约各方确认。
单岗补员、批量配员与计划换班。
录用由用人方决定,合同由签约各方确认。
已有船员,可单项委托或持续管理。
岗前培训、安全专题与岗位协作。
船员基本安全、适任或特殊培训由具备相应项目许可的机构实施;企业内部培训记录不能代替船员证书。
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说明服务需求与计划时间。详细资料可在沟通后补充。
确认服务清单、报价、负责人及时间安排,约定录用、签约、发薪与投保职责。
按服务清单开展工作并交付记录。人员、船期或培训计划变化时,共同确认后续安排。
接收见习船员时,另列接收船舶、预计时长、带教人员、任务、待遇和记录要求。独立任职按适任证书与经历要求筛选。
| 配员服务 |
按职务与人数报价。 配员服务费由委托企业支付,不向求职船员收取招聘、介绍或安置费用。 个人培训、体检和证件费用不与企业配员费混收。 |
|---|---|
| 船员管理 |
按船舶数 × 月数,或在管人数 × 月数计费,择一约定。 |
| 培训组织 |
组织费:按场次或参训人次报价。 组织费与课程费分列;注明人数、课时、师资、场地、教材,以及是否包含食宿和交通。 |
| 工资与保险 |
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及适用的其他保险由相应责任单位办理。 保险机构依保单审核赔付,拓海协助核对资料与联络。 |
|---|---|
| 上船与换班 |
体检、必要培训、证件、签证、交通、住宿和接送分别报价,注明承担方。 |
| 变更退款 |
改签、取消或提前离船时,按原因及适用规定列明已发生费用、退款、补款与承担方。 |
服务报价列明收费单位、承担方、付款时间和包含内容。同一工作不重复计费。
可以。档案整理、换班联络、工资资料核对等可单项委托,开始前约定范围、交付频次与责任。
结合候选人档期、证书体检、签证进度和实际靠港窗口,列明推荐、面试节点与待办事项。不能脱离岗位条件承诺固定天数配齐。
协助核对旅行证件、签证与行程,联系派出单位和当地代理。涉及外派时,另行确认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际派出主体、船旗国签注与备案安排。
移交服务记录、未完成事项、后续联系人与结算资料。个人证件和工资资料按授权交接,不公开展示。